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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宽刘舜卿衔勒奏(元祐二十二月) 北宋 · 范纯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五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○七
臣近为刘舜卿李宪例,一面支赐金带银器等与立功将臣,及误支与走马承受枢密院文彦博、三省同议,降旨戒约。
昨日臣已书底本进入,蒙画依降出。
臣再三思之,方委舜卿经营鄂特浚古并嘉木、卓城及河南一带生羌,理当宽其衔勒,使放心集事。
若约束太急,却恐畏罪蓄缩,有误委寄。
乞赐圣择。
奏乞察小人邪妄之言状元祐八年十月 北宋 · 吕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九四、《净德集》卷五、《通鉴长编纪事本末》卷九一、一○一、《东都事略》卷九四《吕陶传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七七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九九、《续资治通鉴》卷八三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臣察谓人君深居九重,尊高如天,虽有圣智,亦未能周知天下之事,必以纳谏为先。
既能纳谏,则臣子可尽下情,以陈治乱之要。
今陛下听政之初,臣备位侍从,朝廷之事,得以论思,敢竭愚鄙,少报万分之一,愿陛下特加省览。
臣伏以太皇太后保佑圣躬,于今九年,垂帘听政,天下安治。
一旦弃四海之养,凡在臣庶,痛心泣血,无所逮及。
方其得疾之初,陛下忧形玉色,躬侍药食,衣不解带。
告于天地社稷,祷于宗庙山川,薄刑赦罪,释逋轻赋,凡可以祈福禳灾之事讲求备至。
及其疾势大渐,则召高族子弟入于禁中,丁宁抚慰,有安心免忧之言。
既以大殓,内侍有需索酒食者,礼部臣僚谓方当哀毁,不可为闾阎鄙俚之事,恐累圣德。
陛下即从批奏,遂罢其请。
继有手诏,称扬太皇太后临朝累年,抑损外戚,未尝假借,无以报称盛德,议于高族子弟推恩。
又虑诸处应奉山陵过有劳费,遂令降诏有司,并须遵依遗诏指挥
远近臣子,闻此等事,无不感叹,皆谓太皇太后于陛下有天地之功,于社稷有万世之力。
陛下深知本末,尊而报之,一言一事,不敢违戾太皇太后之意。
上合天心,足以享万寿;
下副人望,足以保四海。
宗社幸甚,天下幸甚。
然臣于此时,以无可疑而为疑,以不必言而为言,则其罪不胜诛矣。
所恃者,陛下仁而好谏,明而察物,必能赦臣私忧过计之罪尔。
盖自太皇太后垂帘以来,屏黜凶邪,裁抑侥倖,横恩滥赏,一切革去,小人之心,不无怨憾。
万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,上惑圣听,谓太皇太后斥旧臣更改政事,今日陛下既亲万几,则某人宜复用,某事宜复行。
此乃治乱之端,安危之机,君子小人消长之兆,在陛下察与不察也,辨与不辨也。
陛下察其是非,辨其邪正,使非不敢胜是,邪不能害正,则君子进,小人退,天下治而安矣。
元祐之初,臣任台官,尝因奏事帘前,恭闻德音宣谕云:「朝廷政事,若果于民有害,即当更改。
其他不系利害者,亦不须改」。
每改一事,必说与太后,恐外人不知。
臣深思此语,则太皇太后凡有更改,固非出于私意,盖不得已而后改也。
至如章惇悖慢无礼,吕惠卿奸回害物,蔡确谤毁大不敬,李定不持母丧,张诚一盗父墓中物,宋用臣掊歛过当,李宪、王中正邀功生边事,皆是积恶已盈,罪不容诛。
若败露于先帝之朝,必须不免窜逐;
若暴扬于陛下之手,亦合正以典刑。
以此而言,则太皇太后所改之事,皆欲生民之便;
所逐之臣,尽是天下之恶,岂可以为非乎!
恭惟陛下聪明圣智,出于天纵,是非邪正,进退可否,必已了然于心,岂待人言而后辨?
臣乃不避斧钺之谴,喋喋以告陛下者,亦婺妇不恤纬而忧宗周之意也。
夫婺妇以组织为事,惟经纬是恤,今乃不恤其纬,而以周亡为忧,固可怪矣。
愚者千虑,亦有一得,狂夫言之,明主择焉。
臣又闻昔者明肃太后称制之日,多以私恩遍及亲党,听断庶物,或涉过差。
及至仁宗皇帝亲政之初,臣下遂有希合上意,言其阙失。
仁宗察见情伪,降诏止绝,其略曰:「明肃太后夙承先顾,保佑冲人,勤约之风,化流四海。
或号令之所出,或听断之从宜,盖机务之实繁,虽旰昃而无暇。
赏善罚恶,惟命令之已行;
革故鼎新,非孝思之所至。
易月方临于庶政,虚怀觊纳于谠言。
其有罔识远图,靡循理体,达于闻听,姑务矜容。
多形琐碎之言,复有迎合之意。
宜申诫励,以警奸回。
应明肃太后垂帘日所行诏命,已经施行过诸般公事,更不得更辄上言」。
于是天下之人,皆谓仁宗深念社稷之功,能全子母之爱。
圣听广大,超越今古,载在史册,垂范后世,陛下所宜法而行之。
臣愚窃谓明肃太后之政,时有过阙,仁宗念其保护,尚降诏书,不容小人辄有议论。
而况太皇太后垂帘九年,所行之政,皆已便民,所逐之臣,各已当罪,无可拟议。
万一小人狂妄献言,岂可容哉!
岂可信哉!
愿陛下明示黜罚,杜塞其端,以副天下之望,以隆宗社之福。
奉使回奏十事状 其十 北宋 · 吕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九四、《净德集》卷四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九○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一四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四三、三三一
臣伏见兴州青阳镇铜锡场,旧属本路运司,就差青阳监程官兼管。
向因李宪申请拨隶熙河经制司及自奏举监官,今属陕西运司
本场逐年支管本一万贯以来,收买铜锡,应副通远军铸钱,自熙宁七年至今,发过一百六万馀斤。
监官有食钱,有驿料,有公库供给,有役人四名,并系雇募,有兵士七人,岁费共约二千缗。
所买铜锡不多,而所费不少。
利州路官局隶属陕西运司,名亦不正。
方裁节浮滥之时,臣欲乞仍旧令兴州青阳镇监程官兼管,亦可以稍减冗费。
李宪交趾熙宁八年1075年12月 北宋 · 杨绘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六三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一四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三、《宋代蜀文辑存》卷一八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臣伏闻交趾猖狂,上负圣化,方议讨伐。
虽神谋睿算已决胜于千里之外,而臣不度愚昧,敢陈刍荛,出于爱君之切然也,伏乞采其狂言。
臣闻军志有之,善攻者攻其所不守,善守者守其所不攻。
今侧闻潭广易帅,修饰守备,而南闽泉、福之守未闻议焉。
虽越广然后抵闽,然虑泛海使便风,或有出其不意,亦未宜忽于守其所不攻也。
交蛮扰于南方,其于出师命将,及偏禅之选,皆西边北边之官,素号能者在行。
然臣亦虑国家锐意南讨,而忽于西边北边之备,设万一有乘虚掩不备之寇,则其忧又大矣,则亦非所谓守其所不攻之义也。
臣所谓西北之备者,非谓增兵严警,张皇其事,但阴留骁勇诸练谋虑之将,不尽遣行于南讨,庶乎有以备西北缓急之用也。
切见痈疽之医,未尝不先用托里之药,盖治病于皮肤者,必先固护于心腹,此虽医工之智,亦不可谓不知所先后也。
唯愿陛下察其先后而虑乎皮肤心腹之害焉。
臣又睹招讨副使李宪年三十五六,官已为防禦使,职已为押班,况闻有才,今仗宗庙之威灵,禀陛下之圣策,功其必成,臣愿陛下储思于他日成功之后也。
成功之后,赏爵必崇,年又未高,权又益盛,乞陛下处之得其当而已。
伏惟陛下聪闻明览,其于古今安危之机,历代与亡之辙,中贵任权之成败,不假臣缕细而述。
谨按唐宪宗吐突承璀为行营招讨使,于时白居易翰林学士上疏切谏,在其集中。
臣非不知陛下圣德神功过宪宗远甚,今李宪又止是副使,非如承璀之比。
然臣遭逢圣恩,忝在白居易之位,而又翰林学士三员,邓绾入试院,陈绎知府,本院宿直唯臣一人,则臣之荣幸又过于居易
臣不欲使唐宪宗朝独有翰林学士白居易敢言事,而陛下圣德神功过唐宪宗远甚,乃无学士白居易者,是敢进其区区。
伏望陛下赦其狂僭之罪,而赐之深思远虑。
论川蜀茶法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六七
臣伏睹陛下即位听政以来,喜与天下休息于安治,凡法令之弗便于民者,疏通损益之;
官吏之弗良于政者,罢免放黜之。
中外欣戴,人人如被大赉
然事犹有在远方重地为害尤甚者,则河北、江、湖之盐法,福建、川蜀之茶禁是也。
数路之害同,而河北、江、湖、福建已蒙朝廷遣使廉治,独蜀之害,未闻诏旨。
臣窃尝博访于知其事者,概得其说,曰:蜀地陋,而之所出不过十数州而已。
始时人赖以为生,今察司尽榷而市之。
大约园户有一本,而官市之额已至数十斤矣。
官所给钱及以糜耗于公者,名色不一,如预借息钱、验引钱、头子钱、村角钱、税钱之类,费去常已过半。
每岁春官司预以券给借钱粮,必以牙侩保任之,及输入之日,引验交称,又牙侩主之,故其费于牙侩者,又不知几何。
则是官于园户,名为平市而实夺之也。
园户有逃以免者,有投死以免者,已而其害犹及邻伍。
欲伐则有禁,欲增植则加市,故其俗谓地非生茶也,地实生祸也。
茶场司为息,始者息一出于也,其后市之价愈下,取之息愈多,园户不胜为之也,故作日少,裁足以应官额而已。
于是主茶息者议不独赖,而又为博易以充之也。
博易之事,他货百物,贸贩苛刻,锥刀琐屑,无不为者,依为名,通曰「茶息」。
商税务坐视漏失岁课,而不敢有所论也。
至于商贾请算者,平时便私散之州郡茶地,今则一集于成都之都场,高其估以与之,又总计平时所之州郡远近道里之费入之,故都场之取息又如此,此商旅之所以难行也。
官吏以息为功,以功第赏,既进官减年矣,又以息额之馀钱,使与胥吏、牙侩分取入己。
日用市易法也,市易赏之固非法也,然其取息犹曰「与民和市」。
之取息,一用严刑重禁,网罗致之,亦为暴矣,奈何均用一法赏之也?
今一任有分钱少者不数千缗,而减年磨勘至有三十馀年者,此何理哉?
法亦可谓敝矣!
而朝廷遣使未之及者,岂非以蜀之茶法与熙河兰会之经制相为用者欤?
蜀茶之利,以给熙河兰会者,天下十之三。
熙河兰会之费不止,而蜀茶之害未可息也。
熙河兰会之费,今昔宜有不同。
昔者事边之外前有王韶,后有李宪,提兵革财用之大权,朝廷捐金帛市租莫知纪极,听其自用,不领于有司,无所会计,非徒私二家也。
如是依倚茍合之人,图功兴事,以利相市之徒,公取公予,莫见其迹。
熙河兰会大费外,又有以泄之者如此也。
今既制之于有司,无二人者之横蠹,若又于边计外,凡冗名滥费,一切大为之节约,则蜀之可以弛其禁,而所谓十之三者殆必可损矣。
伏望圣慈选使指考茶法之弊欺者,会计缘公家所费与实息之数,大减岁市之额,稍增斤直之价,削纳名之钱,以完养园户;
裁官吏之员,牙侩之数,以省冗给;
罢息赏之滥,分钱之弊,以革欺倖。
而以其事与转运司通治之。
如此则蜀民之困苦庶乎可以苏也。
臣待罪言路,既有得于人之言,敢不亟以上闻!
然此其大略,至于利害纤悉,则愿敕使者详究焉(《忠肃集》卷五。又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六,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一○八,《文献通考》卷一八,《宋史》卷一八四,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六八,《宋史新编》卷四三,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六九。)
引验: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六作「验引」。
乞窜放李宪元祐元年五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七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七八
伏见内臣李宪陈乞于西京郑州居住。
臣昨者弹劾中正、用臣、得一等四人之罪,皆天下切齿以为元恶大奸者。
而陛下以天地为度,特宽两观之诛,止于夺其一二官秩,付以优閒之职。
公议郁郁,殊不厌服。
臣愚诚不欲伤陛下包含保全之恩,故未敢再三论列。
然小人之情,窥测上指,见陛下至仁,曲为贷免,便以为已无大罪。
因可以侥倖,故辄陈情。
伏缘臣子之义,一被迁降,即当皇恐奔走上道,深自推省。
岂得偃蹇不伏,自求私便?
宪之罪,在四人最为深重。
今又敢慢弃君命,诈疾免行,公然骄欺,无复忌惮。
中外愤嫉,益以不平。
伏望圣断暴宪之恶,别行窜放。
所贵国法稍正,而陛下威令稍行。
以戒欺君罔上之人。
〔贴黄〕臣奏谓等事状比之甘承立,其罪尤重,而行遣不同,缘国法施于小官而不行于权臣。
是政令二三也,则何以服天下?
又敢偃蹇自便,慢陛下之命。
伏乞照会比类承立事理施行。
乞勿用兵于河西熙宁十年二月 北宋 · 王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六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八○
李宪欲聚兵六万人为攻讨计。
臣以为用众不如用寡,兵多则与粮竞,兵少则与敌竞。
愿悔安南之举,惩艾于河西
正淮论上 东晋 · 伏滔
 出处:全晋文
淮南者,三代扬州之分也。
春秋时,吴、楚、陈、蔡之与地,战国之末,楚全有之,而考烈王都焉。
秦并天下,建立郡县,是为九江
刘项之际,号曰东楚
爰自战国至于晋之中兴,六百有馀年,保淮南者九姓,称兵者十一人,皆亡不旋踵,祸溢于世,而终莫戒焉。
其天时欤?
地势欤?
人事欤?
何丧乱之若是也!
商较而论之。
夫悬象著明,而休徵表于列宿;
山河衿带,而地险彰于丘陵;
治乱推移,而兴亡见于人事。
由此而观,则兼也必矣。
昔妖星出于东南而弱楚以亡,飞孛横于天汉而刘安诛绝,近则火星晨见而王淩首谋,长彗霄映,而母丘袭乱。
斯则表乎天时也。
寿阳者,南引荆汝之利,东连三吴之富;
北接梁宋,平涂不过七日;
西援陈许,水陆不出千里;
外有江湖之阻,内保淮肥之固。
龙泉之陂,良畴万顷,舒六之贡,利尽蛮越,金石皮革之具萃焉,苞木箭竹之族生焉,山湖薮泽之隈,水旱之所不害,土产草滋之实,荒年之所取给。
此则系乎地利者也。
其俗尚气力而多勇悍,其人习战争而贵诈伪,豪右并兼之门,十室而七;
藏甲挟剑之家,比屋而发。
然而仁义之化不渐,刑法之令不及,所以屡多亡国也。
考烈以衰弱之楚屡迁其都,外迫强秦之威,内遘阳申之祸,逃死劫杀,三世而灭。
黥布以三雄之选,功成垓下淮阴既囚,梁越受戮,嫌结震主之威,虑生同体之祸,遂谋图全之计,庶几后亡之福,众溃于一战,身脂于汉斧。
刘长支庶,奄王大国,承丧乱之馀,御新化之俗,无德而宠,欲极祸发。
王安内怀先父之憾,外眩奸臣之说,招引宾客,沈溺数术,藉二世之资,恃戈甲之盛,屈强江淮之上,西向而图宗国,言未绝口,身嗣俱灭。
李宪因亡新之馀,袁术当衰汉之末,负力幸乱,遂生僭逆之计,建号九江,称制下邑,狼狈奔亡,倾城受戮。
及至彦云、仲恭、公休之徒,或凭宿名,或怙前功,握兵淮楚,力制东夏,属当多难之世,仍值废兴之会,谋非所议,相系祸败。
祖约助逆,身亡家族。
彼十乱者,成乎人事者也。
然则侵弱昏迷,以至绝灭,亡楚当之。
恃强畏逼,遂谋叛乱,黥布有焉。
二王遘逆,宠之之过也。
公路僭伪,乘衅之盗也。
二将以图功首难,士少以骄矜乐祸。
本其所因,考其成迹,皆宠盛祸淫,福过灾生,而制之不渐,积之有由也(《晋书·伏滔传》)
论遣李宪措置边事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· 蔡承禧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一○、《宋名臣奏议》卷六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九二
臣伏睹诏除内侍省押班李宪秦凤路计议措置边事,其一路将领皆取约束。
臣等伏见艺祖之朝,中官不过给使太宗使以黄衫给事禁中。
方是之时,四方可谓多事,以不称之才,而天下士民罔不服从,以之兴大统,传后世。
逮唐之晚,乃以吐突承璀招讨处置,而侍从之官论奏不已。
宪宗屈天下之议而用之,终以无功而罢。
盖一方之警,欲以扰一路为难,以天下之力,治一小警为至易,此理顺故也。
理顺则无远而不从,理屈则虽近而不服。
熙州小警,大不过觊幸朝廷之爵禄、岁时之赐与,小不过欲以劫掠本界仓廪牛马。
况封疆之臣,所聚者一路之勇,所用者一路之智也。
夙夜砥砺,欲以捐躯命而承德音,乃使潜气屏息,以顺适奄尹之指令乎?
臣等又闻「名言兹在兹」,茍有兹事,必在兹义。
今虽委曲傅就,更为「计议措置」之名,其实使一路将领出于指麾,乃是行招讨经略之职。
欲以厚诬议者,安可得乎!
况今天下之广,士民之众,岂无一辈,而顾必用之,何示天下以不广哉!
伏望朝廷鉴艺祖太宗之所以裁抑中人,业成若此,念唐宪宗之所以崇用之,而功卒无成之若彼,明所与以称所施,天下幸甚。
论遣李宪措置边事第二状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· 蔡承禧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一○、《宋名臣奏议》卷六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九二
臣近具章疏,论列李宪不合充秦凤路计议措置边事,悉陈区区之愚。
陛下赦其狂瞽,开纳听受,至今未奉指挥寝罢。
臣自度智谋愚下,讷于辞说,不足上回宸虑,此事实系国体重轻,贻训将来,不可遂已。
臣语直辞拙,言不达意;
以敏给辨慧,能当陛下之意。
臣进见开陈有时,不能尽事情万一;
朝夕得侍清光,详复巧说。
臣孤立,无蜉蝣蚁子之助;
内外之人,观望称美,以为才能,势不均敌。
而臣独冒万死,拂上旨,惓惓若此者,岂为臣一身之计;
重念祖宗基业之难,而臣陛下识擢奖怜,使之尽言,不忍缄默,自同众人。
惟陛下留神而熟思之。
论遣李宪措置边事第三状熙宁九年十二月 北宋 · 蔡承禧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一○、《宋名臣奏议》卷六三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七九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九二
臣自闻诏除内侍省押班李宪秦凤熙河计议措置边事,臣两有论列,未奉圣旨指挥
臣窃以陛下通知古今,明晓治体,非不知中人之出为害政,中人之柄兵不可示后世,而必欲使之者,非以其便敏能适于旨令欤?
非捷给能有以应对欤?
非以在熙河曾经行伍之间乎?
此圣意孜孜果于用之,欲以救生民一时之患,而忘其可虑之远者。
臣故仰服陛下垂意于一世之功矣,然而便敏似才,捷给似智,又曾经行伍,必以为有功,臣请言便敏之害于政者。
夫中人之出,务于集事,而不度事之浅深,一概以束下为能。
既居两路经略使之间,则必以陛下之威气,使两路经略使不敢议其可否。
纵事有未便,则无敢言者矣;
无敢言者,则虽有害于边防,陛下无由而闻矣。
臣请言捷给之害于事者。
陛下深居法宫之中,群臣进见以时;
以亲侍陛下,言之亲莫如,日侍左右莫如,其为谋固已易于信从,而又尝历熙河,其性慧巧,必能有以投陛下之意。
其所言于边防有害,则陛下虽圣明,悉知之乎?
宪之熙河,谓之有功也,岂宪之独能然哉?
上有大帅,下有偏裨
熙河军吏以陛下俾亲信之出也,有功必推,其无功,敢议以闻上乎?
能累积以至此,岂宪之必能然哉?
而以陛下之明圣,必有以照亮,而未肯遽易者,岂非出此乎?
臣有一言,望陛下少垂清虑,复之熟之。
陛下今命诸路之帅、都副总管,以为可以任边矣;
今差将官正副七十馀人,以为可以将领矣;
至于小郡列堡,而以才武名者不可胜数,小有事宜,岂无一人可任者?
至以中人为专帅而临制两路,虽曰计议,又带措置之名,西夷闻之,岂不轻视中国乎?
况今秦凤熙河之凋敝,常俸自已难给,而又一二十指挥之兵以食之。
鬼章者如闻潜已遁去,臣恐虑无功,又别生边事以邀觊。
伏望圣虑特回德音,以慰安中外,天下幸甚。
凡今得侍左右,皆有以将顺,而臣独仰拂宸旨,岂臣之所欲哉?
惟陛下思之。
干冒宸旒,不胜万死。
论精择将相 北宋 · 蔡承禧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一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八二
臣窃以陛下执长策以驭天下,而所当精择,在相与将二者而已。
相臣主于用材,将臣主于用兵。
百职不得其治,则属于用材之相;
六师不得其序,则属于用兵之将。
二者得其序,而天下不治,未之有也。
窃见陛下即位以来,求士如不及。
非惟若商王之立贤无方也,又若文王之能官人也;
非惟若文王之能官人也,又若虞舜之谐庶尹也。
故或取之于下僚,或召之于数千里之外,或见之于咫尺之间,或得之于事功,或进之于语言,可谓盛矣。
然窃观召对之臣,非才行卓异之人,或侪流推许之士,不以进也,何则?
所欲用之重,则进之也殊;
所将待之厚,则遇之也异故也。
如闻二府近荐登对者四人:盛侨、张尧夫、李师德、蔡洙。
惟洙少有称于侪伍,他皆未之闻也。
稽之议论,则以为未见可称;
审之中外,则以为不知有善。
不知以何荐之,又不知以何而不用,众多疑惑,未知所因。
向者熙河出兵,用内臣李宪熙秦处置,人皆以为出于圣断,二府不得已而从命。
及推原其因,乃自二府进拟。
夫中人之进,自古人主有便于一己之指令,遂屈群议而用之者有矣。
二府乃自进拟,固非所宜。
夫登对之人,欲以备不次之用,而进无可称述之人;
宫寺之官,本以充人主给使之职,而乃以为大臣之所进拟。
臣虑庸庸之人,汲引渐满中外,而人主动作,则左右小臣皆为大臣窥察,启臣下表里邪恶之渐。
惟幸陛下考察之。
论除授当经二府熙宁九年正月 北宋 · 蔡承禧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一○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四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七二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三七、《大学衍义补》卷一二○、《经世八编》卷一九二、《右编》卷八
臣伏睹近日命赵卨安南招讨使李宪为之副,外议纷纷,皆云不自二府,此虽陛下择才之明,亦必与大臣商议。
又曰,所陈请多不经由二府,径批圣语下招讨司
此果有之乎?
是非之间,臣未易以臆决,风传之事,或难尽信。
然若无其由,安得此语?
臣职居风,义不可隐,茍有闻见,宜以悉陈。
臣窃以人君之职在知言,以言任人,既难偏用,则先参验其平日之素行,又考察其今日之所能。
凡所行所能已先参考,则曰功曰效,从可类求。
自小官而至大吏,自大吏而至大臣,及夫参预政机,与图枢要,任既重矣,察亦至矣。
故古之知治之君,不以疑大臣为嘉谋,以择大臣为重事
若夫道不足以简人君之心,行不足以孚天下之众,所措乖戾,所为谄邪,则敷告外廷,去之可也。
至于使居其职,而不责以所任之事,使充其位,而不责以所行之言;
内计定而外言得以转移,近习进而辅政之语得以侵夺;
或文符直行而不领属于公府,或论议阴进而不关决于枢廷;
则灭裂纪纲,何莫由此!
谅朝廷以为事之大者,必须佥谋,已令大臣详论,事之小者不欲迂滞,祇使小臣开陈;
或患其宛转而虚有留难,或以其迫急而不暇详问。
夫王言之出,尤在谨微其初,小不留神,其后遂为故事。
某日某事稍系政经,已尝不下二府
某日某事不系国体,何缘却关外司。
乐便疾于一时,忘几微于后日,一启其渐,寖难改更。
况于边廷,休戚至重。
且命大臣者,所以同安危而系休戚者也。
今至烦莫若边琐,至重莫若将臣,而有不预焉,则大臣之能知其任者必皆自疑,莫敢安其处矣;
既不敢安其处,则同心同德之义亏矣。
大臣之罢软者必曰,势位已极矣,上已为之,而又以力争,则获专权之咎矣。
大臣之不胜其任者,必曰,此出于圣旨,我何预哉!
是与其能者为自疑之端,不才者为容身之地,积此而往,岂国家之利邪!
而又君逸臣劳,势自当尔;
主忧臣辱,事皆固然。
未有君宵旰于上,而使臣得燕安于其官;
主忧劳于中,而使臣乃恬然于其下者也。
臣不必远引古今,以国朝言之。
章圣皇帝责谓李穆:「天旱如此,盈车载俸,于汝安乎」?
可谓能知责辅弼之方矣。
太祖王著醉于玉堂,而悉逐御史,此可谓能责弹劾之臣矣。
盖平日不侵其所职,则后日可责以有成。
臣伏睹近世朝廷所以责臣下者至轻,群臣所以自任其责者尤鲜。
二府侵夺寺监之职,寺监侵外任监司之职,监司侵州县之职。
方今之弊在所革除,岂可相承?
上下如此,则恐权纲一紊,拯之则难。
臣欲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,事无巨细,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。
其乞不下两府者悉传以法。
其大臣或可疑,若不堪其任者,速令罢免。
二府之论或有异同,陛下总揽其成,裁断其可而后行,庶尽王容下之美,大臣无诿上之咎,人人自任其责,君臣之间各尽其道。
周穜擅议配享自劾劄子(二)1088年12月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七二、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二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一八、《文章辨体汇选》卷一七二、《记纂渊海》卷五六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元祐三年十二月□日,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、兼侍读苏轼劄子奏:臣近上言,以所举学官周穜擅议先帝配享,欲以尝试朝廷,渐进邪说,阴唱群小,乞下有司议臣妄举之罪,重行责降,以警在位,至今累日,未奉指挥
切以为国之本,在于明赏罚,辨邪正,二者不立,乱亡随之。
《易》曰:「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」。
象曰:「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
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」。
昔郭公善善恶恶而不免于亡者,以善善而不能用,恶恶而不能去也。
臣观二圣嗣位以来,斥逐小人,如吕惠卿、李定、蔡确、张诚一、吴居厚、崔台符、杨汲、王孝先、何正臣、卢秉、蹇周辅、王子京、陆师闵、赵济,中官李宪、宋用臣之流,或首开边隙,使兵连祸结,或渔利榷财,为国敛怨,或倡起大狱,以倾陷善良,其为奸恶,未易悉数。
王安石实为之首。
今其人死亡之外,虽已退处闲散,而其腹心羽翼,布在中外,怀其私恩,冀其复用,为之经营游说者甚众。
皆矫情匿迹,有同鬼蜮,其党甚坚,其心甚一。
而明主不知,臣实忧之。
夫君子之难致如麟凤,色斯举矣,翔而后集,况可麾而却之乎?
小人之易进如蛆蝇,腥膻所聚,瞬息千万,况可招而来之乎?
朝廷日近稍宽此等,如李宪乞于近地居住,王安礼抗拒恩诏,蔡确乞放还其第,皆即听许。
崔台符、王孝先之流,不旋踵进用。
杨汲亦渐牵复。
吕惠卿窥见此意,故敢乞居苏州
此等皆民之大贼,国之巨蠹,得全首领,以为至幸,岂可与寻常一眚之臣,计日累月,洗雪复用哉!
今既稍宽之后,必渐用之。
如此不已,则惠卿、蔡之流,必有时而用,青苗、市易等法,必有时而复。
何以言之?
将作监丞李士京者,邪佞小人,众所嗤鄙,而大臣不察,稍稍引用,以污寺监,犹能建开壕之议为修城之渐。
其策既行,遂唱言于众,欲次复用臣茶磨之法。
由此观之,惠卿、蔡之流,何忧不用,青苗、市易等法,何忧不复哉!
卢杞责降既久,经涉累赦,德宗欲与一小郡,举朝忧恐,而宰相李勉、给事中袁高、谏官赵需、裴佶、宇文炫、卢景亮、张荐、常侍李泌等皆以死争之。
等非惜一郡也,知得郡不已,必将复用,一炬有燎原之忧,而滥觞有滔天之祸故也。
周穜草芥之微,而敢建此议,盖有以启之矣。
淮南王谋反,所惮独汲黯,以谓说公孙丞相,若发蒙耳。
虮虱小臣,而敢为大奸,愚弄朝廷,若无人然,不幸而有淮南王,当复谁惮乎?
臣不敢远引古人,但使执政之中,有如富弼、韩琦,台谏之中,有如包拯、吕诲,或司马光尚在,此鼠辈敢尔哉!
王安石仁宗、英宗朝,矫诈百端,妄窃大名,咸以为可用,惟韩琦独识其奸,终不肯进。
使不去位,安石何由得志?
以此知辨人物之邪正,消祸患于未萌,真宰相事也。
臣数日以来,窃闻执政之议,多欲薄臣之责而宽之罪,若果如此,则是使今后近臣轻引小人,而惠卿之流,有以卜朝廷之轻重。
事关消长,忧及治乱。
伏望特出宸断,深诏有司议臣与之罪,不可轻恕。
纵使朝廷察臣本无邪心,止是暗缪,亦乞借臣以立法,则臣上知遇,虽云得罪,实同被赏。
若蒙宽贷,则是私臣之身,而废天下之法。
臣之愧耻,若挞于市,不胜愤懑。
忧国之心,意切言惷,伏候诛谴。
取进止。
〔贴黄〕周州县小吏,意在寸进而已,今忽猖狂,首建大议,此必有人居中阴主其事。
不然者,岂敢出位犯分,以摇天听乎?
此臣所以不得不再三论列也。
彭孙李宪1091年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七七、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七二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李宪用事时,士大夫或奴事之,穆衍、孙路至为执袍带。
王中正盛时,俞充至令妻执板而歌,以侑中正饮。
若此类,不可胜数。
彭孙本以劫盗招出,气陵公卿。
韩持国至诣其第,出妓饮酒,酒酣,慢持国
持国不敢对。
然尝为李宪濯足,曰:「太尉足何其香也」!
以足踏其头,曰:「奴谄我不太甚乎」?
在许下造宅,私招逃军三百人役之。
予时将乞许,觊至郡考其实,斩讫乃奏。
会除颍州而止。
韩洎秀才 北宋 · 柳开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四、《河东先生集》卷九
亡友李宪,昔年尝话辱贤兄侍御厚知,以予好为文章,数数曾相评议。
自予应举历官已来,了不得与贤兄相识,而又李宪守之不幸,卒于信州治所。
余今年自御史谪官到此,累有人言足下好为古文,趣尚出处不与俗同。
洪州李顾行秀才许州来相访,亦说足下,及出足下所作《送行序》示余,听而观之,深足贵耳。
因读孟郊诗,言及足下有卢仝诗数十章。
开于十年前,在京城书肆中见唐诸公诗一策,内有玉川生诗约四十馀章,《与马异结交诗》为首篇。
余寻托亡兄辟用百钱市而得之。
时有郑州严从予学文,卒与亡兄相遇,取而与之。
至明年,严死,卢诗没而无复返矣。
自后,予于江南及来河北,常欲求之,无能有也。
今李生话足下所有,彷像类余昔年市之者焉,未悉足下于人传之耶?
人别有而小异耶?
呜呼!
天地间古今事,学必有以成也,成必有以知也,知必有以传也。
世所好而用者,未必为久而存也;
世所不好而弃者,未必为终而泯息也,皆莫可极而定之矣。
然其善者胜耳。
今欲请足下所有卢仝诗而一观焉。
因得具与足下之故,及卢诗之事,用达于左右,可否惟命。
开白。
范忠宣公行状(下) 北宋 · 李之仪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二八
是后朝廷议论,稍以朋党相目,公疏其害,并以欧阳脩《朋党论》连进,以明善恶好恶,愿上深加照察,无使滋蔓,以败风俗。
谏官王觌以言事忤旨,遂坐朋党罢,公曰:「觌不免则朋党兴矣」。
乃与文彦博、吕公著辨于帘前,上曰:「朋党甚多,宜早施行,亦恐于卿等不便」。
公对曰:「朝廷本无朋党,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,臣已论之详矣」。
又指彦博、公著曰:「是皆累朝旧人,陛下延之左右,岂容雷同罔上,庇护党人?
只如臣向以言事不合,摈弃二十年,陛下拔擢,置之此地。
惟一心事上,岂复怀私,自玷家世?
臣先因面谢,曾具奏闻,先臣与韩琦、富弼同为仁宗柄任,各举所知,引用忠良。
当时造为飞语,指作朋党,三人者相继补外,造之者公然相庆,曰『一网打尽』。
此事未远,愿陛下深以为戒」。
次日,又与彦博、公著、大防等上前斥论。
公曰:「彦博、公著以重德老成,特留共政。
大防陛下亲自识拔,以为有闻望,可信之人。
今同论一谏官差除,久不见纳,臣实忧惧」。
由是得直龙图阁、知润州
元祐二年,经冬雨雪不止。
明年春,积阴不解,下民失业。
公又上疏言:「君子为阳,小人为阴。
或虑朝廷之上,君子少而小人多,以致阳不胜阴。
愿诏三省选用正人,以迎协气」。
公在枢府踰年,边奏未宁,夏人唯受封册,而不遣使入谢,坤成节亦不贡奉称贺,全失恭顺
公言:「西贼之势可虑矣,皆臣窃位无效,以致如此。
愿除臣陕西郡,万一用兵,则就近可以备任使」。
再奏不报,公既不得去,而议事终不能
虽罢兵还侵地已决,而虑边臣不切为备,议遣中使分诣陕西河东,拊谕帅臣各尽心,无致因此或失守禦
诏书所云「体量边事」,公言:「元议无体量二字,若加之,恐失朝廷恩数,宜削去」。
熙河俘蕃酋鬼章以献,上御便殿受俘,百官入贺,命从官告裕陵,即遣中使赐公黄金三百两,犀带两条。
使者宣谕,以公指踪有劳,故尔赐赉。
公辞所赐,不报。
寻议质鬼章塞上,以招其子,公力陈不可,又条十利害事,请正典刑,使四夷闻之,彼虽怙彊如此,卒为我擒,而其罪必诛无赦也。
夏人空国寇镇戎,诸路赴援,到有先后,故所俘有多寡,议分氂赐银合茶药。
公曰:「均用命尔,今乃有全不及者,非所以激劝也。
请不及氂亦赐」。
熙州刘舜卿李宪故事,擅支金带银器与立功将佐走马承受,朝廷议行戒约,公言:「方委帅臣理节制,而苛细责之,所失不少」。
上察公之忠,将以为相久矣,特以边事未定,故留公枢密,以责其成。
至是乃拜公太中大夫、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
是日降三麻,在廷愕然延望,至唱公名,则举笏相贺曰:「天下事无虑矣」。
公辞至六七,上遣中使促公视事,不得已而就位。
公前在枢密,欲诛鬼章以谢天下,同列深不为然,上亦未决。
阿里骨使到,文彦博欲令见之,庶几其子结兀捉知其父在,侥倖得其心。
公曰:「不可,鬼章既就擒,彼国已绝望。
阿里骨纳款,因已归罪鬼章矣。
若使之见,必别生觊望。
而其子以必见为期,或未见,闻死,则嫌隙再生矣」。
又欲以鬼章为校尉,公曰:「未正稿街之戮已为非是,况可官之耶?
前日曾以团练使命之,又宠以金带,且不顾,尚何校尉之能有?
方受俘告陵之际,有志之士为先帝快意,而熙河死事之孤皆欲就食其肉于刀锯之下。
今乃一切倒置,何所示信」?
元丰中河决小吴口,水遂北流,神宗命因其性而导之。
邀功之徒乘时射利,辄谓北流害塘泺,请塞小吴,使之东注。
文彦博、吕大防是其说,公曰:「水性固未易知,然水性就下,则不待讲而后信」。
彦博、大防不悦。
公曰:「上初即位,母后垂帘,是岂宜兴大役时耶」?
附会者益众,彦博、大防持益坚,乃议遣使按视,遂以吏部侍郎范百禄、给事中赵君锡为使。
既回,具言东流地高,水不可行,议遂罢。
然起事者终不快也,辄密启,从中批出,再申前议,以河未复故道,终为河北之患。
公言:「先帝因议者以谓夏国微弱,若不早取,必为此虏所并。
亦是从中批出,令边臣相度。
而希旨生事者,谓刻日取胜,遂兴云武之师,后贻永乐之患。
今日之议,正与之」。
又言:「大河之役,休戚半天下。
不先规度,便欲兴工,将来垂成,水势拥遏,上下危急,公私无备,欲罢不能矣」。
又言:「既回之后,不免拥住北下,使之东向,则旧河不能吞纳,必致决溢」。
附会者既不得逞,乃欲先开减水河以探水势。
公曰:「此不攻自破也。
可回则回,不可则止,何用探为!
必其功料已有所费,万一不回,则以此为除破之名尔」。
又言:「水官骤乞计置梢草,中书舍人彭汝砺请见其可回,计置未晚。
此安民惜费之所也」。
公因奏事,上遽曰:「河事且熟讲」。
公对曰:「臣前后所论,无所易也。
欲望收回批旨,一切付之朝廷」。
上遂遣使收回所批,责大臣与水官参议
汉阳军吴处厚蔡确安州所为诗,解释而进,以为讥讪,帘下助之。
公曰:「不可长也。
句端语隙,辄快私忿,而欲置人于死地。
罗织党锢之祸,将起于此」。
已而章疏交上,所以诋者无所不至,遂流新州,公于帘前具言不可,以暧昧不根之过诛窜大臣,今日举动,宜为将来之法。
又上疏言:「臣知蔡确,众议不容,不可以不容之故,行希阔之事」。
又谓「父母之有逆子,虽天地鬼神所不容,至于父母亲置于必死之地,则不免伤恩」。
又奏:「以重刑除害,正如以猛药治病,其过也不能无损,况国体久安,尤重审慎」。
明日见上,公再三论列,吕大防曰:「蔡之党甚盛,不可不治」。
公曰:「朋党难辨,却恐误及善人,此事正宜详审」。
公又上疏,极论朋党为国家之患,且如王安石喜同恶异,至今风俗以观望承迎为能事,愿陛下寝命,下诏释附会者之罪,以安反侧。
又于上前期于必辨,方论次,同列不顾公而退。
王存议与公协,因留存同议,卒不能回。
或劝公引去,独明己之力尽,公曰:「我方慕古人,愿为良臣,不为忠臣,安得楚楚以自见耶」?
言者果复论公,公遂与存俱待罪,不报。
继请补外,竟亦罢,而宰执内屈,不敢罪公,乃如公请,出公观文殿学士、知颍昌府
公到颍,水菑之后,官私屋舍倒皆漂荡,井邑萧然。
公极力振补,上下康乂。
遂环城筑长堤,植榆,以其害。
后数年,水复至,堤遂有功。
公因请将兵所驻,遇水火盗贼急难之际,协心拯救,仍许长吏不拘常制差使
公才罢相庙堂,复兴回河之议,调发入颍昌,公得报,叹曰:「是可已耶」!
上疏言:「尧舜之治,不过知人安民。
知人则不轻信,安民则不妄动。
小人希功好进,行险生事,以求爵赏,然其利口,足以欺罔。
劝更法令则曰,君臣千载一遇,时不可失;
劝兴边事则曰,将为北虏所并,时不可失;
劝回河则亦曰,河势方东,时不可失。
故臣前日深畏其言而力陈之,今日之举,又必用时不可失之说动摇天下,遂欲少快其意。
如一路生灵何!
如一路民力何」!
上曰:「范某之言有理,宜从其请」。
议复少缓,其调发犹未已也。
会公再相,绍圣初再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宽来相视,亦言其不可。
公罢,东流之役遂兴,骚费半天下,而不阅岁,果大河之北几为一空,天下益以公为蓍龟也。
颍昌岁料河役,每输七千则免一丁之行,或以为便,已奏得请,公曰:「此有钱而不出力者之便,有力而无钱者何便之有?
且用民之力,于古有限,而今其远不过五百里,乃一槩催之,特在官者与上户为地尔」。
复奏罢之。
鄜延路经略安抚使、知延安府
未行,进大学士、改河东路安抚经略使、知太原府
河东地狭民贫,至吝尺寸地,使死不得葬。
公下令葬必如期,又拨官钱殓无主者瘗之,仍檄一路皆如此。
熙河分画地界,边将以两不耕地为控扼而不与。
以故持久不决,公请依元约,因上言:「与司马光陈弃寨之策,与陛下议定大计,以示轻地爱人之德。
今边将蓄疑败谋,留两堡之地,将再起事端,以招后患。
望诏边臣,速令界画,悉依已行诏旨」。
三上章,并乞录示边臣。
夏人犯麟府神木寨,无所得而去,朝廷犹诘责将吏,公一无所累,上章待罪。
上曰:「无所得而去,何罪之有」?
公请不已,曰:「非将吏失律,乃臣之罪也。
人君赏罚必信,不可为老臣屈」。
乃不得已,降公一官,移河南府,又知颍昌
未几,上遣中使赍诏抚问,仍赐银合茶药,召公赴阙,拜通议大夫,再为右相
公辞六七,不允。
又遣中使促公就位,因入谢帘中,骤曰:「卿此来,且与吕大防等同心协力。
人言卿必先引用王觌、彭汝励」。
公对曰:「臣方欲荐此二人,望陛下早赐进用」。
一日奏事次,帘中曰:「卿父文正公在明肃皇后垂帘之初,仁宗亲政之后,忠厚正直,见于始终。
卿名望众人所归,必能继绍前人」。
公顿首谢曰:「臣不肖,何足以当陛下奖劝委任之意」?
太皇太后崩,所赐遗留物,公再上章辞,不从,则又乞以助山陵之费,亦不报。
侍御史杨畏议除谏议大夫,公难之,吕大防曰:「畏曾论公,必无所嫌」。
公曰:「初不知也,除自不敢与闻,容上前别有奏请」。
三上章,乞避位,哲宗谓大防曰:「范某有时望,不宜去,卿可为朕留之」。
亦遣中使促公归府第,又遣中使促公入见。
有间,上独问公曰:「先朝行青苗法如何」?
公对曰:「先朝爱民之意本深,但王安石立法过当,激以赏罚,所以官吏急功,故为民害」。
上曰:「当时不须立赏罚」。
公对曰:「不唯赏罚不当立,付之尤宜得人」。
遂又述此意上疏,引谕精确,卒言青苗非朝廷所能行,行之终不免扰人也。
是时用二三大臣,皆从中出,而侍从言事官多不由进拟。
公上疏言:「陛下初亲政,四方拭目以观。
知人举直之化小有失当,其系不细」。
疏奏,上为之动。
而中批之人,类由密启,上乃以所得姓名质之于公,公曰:「天下治乱,实本于此,不可不慎」。
又疏言:「舜举皋陶,不仁者远;
汤举伊尹,不仁者远。
圣政之初,选用人材,正宜如此。
纵未能如古人,亦须极天下之选」。
中书省以二疑狱为不可贷,已画可,门下省复奏贷之,公曰:「门下非取旨之地,就使未安,亦当各正其职,容无辨耶」?
遂上疏言:「二囚一杀舅,一杀妻之父,皆已杀也,情虽可疑,如死者何!
若论亲党,则全无渭阳之念,顿戾寡妻之刑,公然背义忘恩,弗思投鼠忌器。
尤繄朝廷风教,不可不慎也。
请如已画」。
又言:「王存可大用,彭汝励可任言责」。
上曰:「王存如何人」?
公曰:「忠厚正直,臣所信也。
今年已七十,愿早用之」。
绍圣元年,言事者交章力排垂帘时事,人情大恐,公曰:「太皇太后保佑圣躬,欲跻天质于尧舜之上,其功烈,其诚心,幽明共所鉴也。
今人主初亲政,而议者辄自为计,不恤国是,一何薄哉」!
遂以明道二年五月癸酉诏书上之,曰:「望陛下稽仿而行,以戒薄俗」。
已而狂人赵天启作《拟试策》,传播中外,御史章疏稍取以为用,其语何止诬罔也。
公曰:「太皇太后勤劳公正,陛下尊奉备至。
一旦策题出,小人侥倖临事,致误陛下」。
又曰:「狂妄诋讦者已多矣,容之则累圣孝,惩之则恐塞言路。
不若以诏书禁约,一遵仁宗故事。
天启在元祐中已上书,诋熙宁政事为非道矣,后见其书,编管邓州」。
上不纳公言,亦不许公去。
客省副使高士敦以太皇太后恩,特旨改官,苏辙责知汝州
御史来之邵言士敦任成都钤辖日不法事,又论所谪太近。
公言:「之邵为成都府路监司,士敦有犯,自当按发。
执政累年,之邵已作御史,亦无纠正。
乃继有二奏,其情可知」。
公知不容于时,再上章乞去,语甚恳切,遂以公为观文殿大学士,加右正议大夫、知颍昌府
陛辞日,赐坐啜茶,慰劳甚渥。
上曰:「卿耆德硕望,朝廷所赖,然坚不肯为朕留。
卿虽在外,两为宰辅,凡有所以裨益于时政者,但入文字来,无事形迹」。
公曰:「敬受命」。
既到官,值兴广武埽,役下颍昌汝州,科梢草一百万。
公曰:「两处之民不习河役,方荐饥之后,加之道路阻远,乘此急难,又须数倍之价,何以堪?
异时遂以为例,则永为深患」。
力请至七八方免,然破产失业已十三四,有至非命而死者矣。
报到,闾巷田野欢呼鼓舞,如脱机阱。
方为公立生祠,会公南迁,畏事者止之。
司马光、吕公著夺恩,数毁墓碑,凡元祐时大臣侍从官例皆贬窜。
章惇以公尝断国论,遂以为党,而将因其例,上曰:「范某非党也,但不肯为朕留尔」。
公曰:「不肯留即党也」。
上勉从其请,降公一官,移知河南府
公以疾辞,改陈。
相次大防等窜岭表。
先是公未罢相,上尝问公曰:「贬谪之人,几似永废」。
公察上意甚善,特有所牵制而未果,因致贺曰:「陛下语此,尧舜不如也。
今重罪编配之人,尚理期叙复,岂兹等人不与此比?
愿陛下只用检举,候进呈,令依条则。
或有言者,亦易裁处,唯在陛下力主之尔」。
是岁郊祀,上怀公语,将因赦稍理大防等冤,而近测上意,前期奏大防等难从恩宥,遂以为永例。
公闻而忧愤,及斋戒累日,奏疏曰:「大防等年老疾病,不习水土,炎荒非久处之地,而又忧虑不测,何以自存?
迹其所罪,亦因持心失恕,好恶任情,以异己为怨雠,以疑似为讪谤,违老氏好还之戒,忽孟轲反尔之言,误国害公,覆车可鉴。
然牛李之祸,数十年沦胥不解,岂可尚遵前轨,靡恤效尤?
兼臣与大防等共事,臣有所言,多相排斥,陛下之所亲见。
臣之激切,只是仰报圣德,不为其他。
兼今内地大热,炎方想不易处。
向来章惇、吕惠卿虽为贬谪,不出里居,臣尚曾有言,深蒙陛下开纳。
又陛下常悯迁谪之人,几为永废。
臣测知圣心,亦曾乞用检举之说。
陛下以一蔡确尝轸至念,今赵彦若已死贬所,将不止一蔡确矣。
愿陛下断自渊衷,将大防等引赦原放」。
奏上,亦感悟,持意益坚,反诋公为同罪未录,遂落职知随州
方草疏时,或以难回触怒为解,万一得远谪,非高年所宜。
公曰:「我世受国恩,事至如此,无一人上言者。
若上心遂回,所系不小;
设有不从,含糊观望之际,体国爱君,亦曾有人力陈其非者。
果得罪,死复何憾耶」?
促家人束装以待。
谪命在随几一年,州事毫发必亲,客至谈笑终日,无倦色。
公素苦目疾,忽全失其明,因上表乞致仕。
堂吏不得上,惧公复有指陈,终移上意,遂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。
命下,公怡然就道,切戒子弟,不得少有不平意。
曰:「不见是而无闷,尔曹勉之」!
间有谚者,则曰:「我两为真相,报国无状,今日之贬,无所憾也」。
或谓公近名,公闻而叹曰:「七十之年,两目俱丧,万里之行,岂其欲哉?
但区区爱君之心不能自已,人若避好名之嫌,则无为善之路矣」。
在永三年,人不堪其忧,公处之有馀裕,非医药方书未尝经理,非修身行己不以语人。
作棺衾,以俟瞑目。
上即位,皇太后听政,南迁流人例徙内地。
以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。
二圣将复用公,而意若未得伸,乃遣中使永州,就赐银合茶药,问劳委曲,曰:「二圣甚知相公在先朝言事忠直,已虚位待相公,不知目疾如何?
用何人医治?
只为左右有不是当人阻隔相公」。
公顿首谢。
又云:「太后相公,官家即位,行事如何?
天下何说」?
公谢曰:「唯鼓舞圣德」。
又云:「天下有何不便,但奏取来」。
公对曰:「敢不奉诏」。
又云:「邓州莫且去否」?
公对曰:「已出望外,如归乡里」。
又云:「离阙日,二圣再三命某言,太后在宫中,皇帝在藩邸,甚知相公是直臣」。
公感泣不已。
俄进公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,许归颍昌
遂复观文殿大学士、充中太乙宫使
召赴阙供职,而公病矣。
诏书有「岂唯尊德尚齿,昭示宠优;
庶几鲠论嘉谋,日闻忠告」之语,公捧诏感泣,曰:「上果用我矣。
目明全失,风痹不随,恩重命轻,死有馀责」。
将至畿内,上又遣中使赐银合茶药,促公入觐,仍宣谕渴见之意。
公曰:「老臣昏忘,不可勉彊」。
中使曰:「朝廷自有优礼」。
公曰:「老臣命薄,虚蒙圣眷」。
继又遣中使赐银绢各五百,以继道路之费,仍遣国医诊视,医药所须,并出内府,一钱不得取于公。
又敕须公病愈,乃得归。
公乞免供职,许归颍昌养疾。
上不得已而许,后见辅臣,问公安否,乃曰:「范某得一识其面足矣」。
久之,上知公决不能起,始命上宰
公既安里第,有间,疾少瘳,念医者在门,不许受私谢,乃以天宁节所得冠帔,请改其服色。
上批其奏曰:「冠帔可留与骨肉,医者之服色已依所请。
卿有忠言嘉谋,宜时陈奏,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」。
公上表谢,遂复告老,寻降诏不允。
比诏到,而公薨矣,实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二日也,享年七十五岁。
正旦坐受家人贺如平时,明日若熟寐,然家人视之,则公逝矣。
前期戒诸子殓如古人,周身之外,不得侈一物,葬务至约。
口占遗奏以授诸子,历叙家世遭遇,晚被厚恩,不得一见上为不足。
言不及私,唯指陈切务数端而已,读者益知公为不可及也。
又令遍别庙堂及侍从诸公、内外知旧书,其大致则欲尊王芘民,竭诚尽瘁,以辅成圣世也。
上览表震悼,时东朝晚出,中外缟素。
辅臣进见,语及公,上为之出涕,尤叹恨不得用公也。
得遗书,痛悼嗟惜,益期不负公之嘱。
颍昌之人无不挥洒,而远近来哭者无虚日。
上遣中使密赐银三千两,且宣谕曰:「非常典也」。
抚慰诸孤,索其所须无纤悉。
问欲敕葬否,诸孤以治命力辞。
寻敕颍昌河南府给其葬事,赐其墓碑曰「世济忠直」。
添差婿蔡毂通判颍昌府,专督丧舆及存恤丧家诸孤。
卜以四月十日葬公于河南府河南县万安山下文正墓之西北。
初,楚国之娠也,梦步月中庭,有儿自月中下,以衣裾承得之,明日生公
既就学,昼夜不少休,夜坐帐中,灯烟所薰,帐顶如墨色。
后公贵,魏国出以教子。
其在襄城,有贵公子挟进士第筮仕,方初歆艳一时,公颓然其后。
政事之馀,从诸公劝讲,赋咏为乐。
尝赋「秋风吹汝水」,读者已知为公辅器也。
文正墓碑石未得,而葬之日且逼,公衰服行哭,密有所祷,遽得之道左。
逮公将终,颍昌城内外林木俱冰。
集贤殿修撰唐义问与公久游,且相好也,亦起自谪籍,而归遇公于鄂,相语甚款。
公折简抵义问曰:「某非久就木,后事愿公證明」。
公捐舍馆,义问适守颍昌,凡经理陈请,切于己事。
虽气类相求,亦公精诚,前有所托也。
文正即世,遗二稚子,一男一女,甫七八岁。
公教养至于成人。
男为名臣,官至龙图阁直学士
女嫁令族,封和义郡君
又公伯姊嫠居,公为给事中,请以所得恩典改授冠帔。
帘下谕政府曰:「范氏,文正公女,宜特赐,何必改也」!
公草谢表,曲尽感遇之意,后亦以公恩封高平郡太君
公有文集二十卷、台谏论事五卷、边防奏议二十卷。
公内刚外柔,端亮不挠,其正身齐家,以至许国爱民,皆得之天资,而本于平易。
不宿怨,不吝过,不苟近利,不邀虚名,未尝忽细故而不亲。
常欲以天下如一堂之上,人心如己之心,利害休戚皆欲与之
尝曰:「我平生所学,唯得忠恕二字耳」。
食不重肉,亦无所择,衣才蔽形体,不事华靡。
暑月必袭衣,见子孙必冠。
所得锡赉,入手尽散。
任子恩必先疏远,故其仲子垂五十而官未寄禄,幼子与五孙犹未仕也。
位宰相如布衣时,无好恶,不以声色加人。
政府,赐予才在门,径以广义庄。
归自南迁,家人衣食将不给,所赍金帛均给亲族,曰:「上不忘老臣之赐也,幸此恩」。
论事周旋,油油翼翼,唯理之得,唯陈请之通而后已,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
上自人主信其忠,士大夫服其义,武夫悍卒、匹夫匹妇怀其德;
外至夷狄,皆知其名。
其为留台也,一时耆德多在洛,公与司马光皆好客而家贫,相约为真率会,脱粟一饭,酒数杯,过从不间一日,洛中誇以为胜事,而天下唯忧公不起也。
方其在永也,天下固未尝一日忘公。
其召而来,天下跋首以望其用。
其病而归也,天下犹幸其复兴。
至其薨也,莫不嗟咨太息,或至泪下。
故其历事五朝,用舍出入踰五十年,朝廷以为轻重,天下系其安危。
方晋叔向、唐裴度虽近是,而彼则不能无少愧矣。
夫人王氏,天章阁待制质之女,魏国夫人,卒于永州,今举以祔。
五男:长正民,单州团练判官
正平
次正思,宣德郎
次正路,次正国。
五女:嫁将作监孙,朝请郎荆湖北路转运使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,通直郎郭忠孝
正民、正路、崔氏、马氏二女皆先公卒。
孙七人:直彦,宣义郎
直方,郊社斋郎
雍、直英、直清、直举、直孺。
女一人,嫁长安李琥
曾孙一人。
公虽笃于恩仁,然非其义,纤介不以假人。
教子弟则曰:「六经,圣人之事也,知一字则行一字,要须造次颠沛必于是,则所以谓有为亦若是,岂不在人耶」?
故皆表表自起,士大夫指以为劝。
公尝曰:「人材难得,欲随事有用,则缓急无以应手。
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,非储之以待,其如病者何」!
故虽以人材为己任,每有荐引,必先公议,内举有所不避。
其不可,则人君所主,亦必争。
元祐中尝实封手诏,委公荐士,公具十馀辈上之,后皆进用,亦有至廊庙者。
上以为公知人。
性不欲生事,不欲挠人。
其归葬兄也,廊庙先以属河南府,将以为助。
公既葬而后见太守,守问公曰:「卜葬定何日」?
公曰:「已葬矣,姑一见公而去」。
守惊曰:「何不一相及也?
庙堂诸公皆有书以见托,今将何以报之」?
比其薨也,前饬子弟无以后事累公上,皆取给于私力,而亦不可以烦人也。
公之再相也,帘下非特知公之贤,亦将有所托,故其引文正以赏公,其意可知也。
公亦感激遭遇,期以身尽,而哲宗亦察公之忠,咨访眷待,不与他等。
然退而寒之者至矣,公虽披见肺肝,上亦无从可知也。
呜呼,之仪既铨次公章疏,每至抑扬论列之际,未尝不掩卷而叹,亦或至于堕睫也。
盖无一语不出于诚意,无一事不切于物情,或所指者小而所戒者大,所陈至近而所及至远。
其言而未行也,亹亹如理棼丝,必至于缉而后已也,丁宁反复,愈挫愈励,甚者如救焚溺。
其已行者略,而不行者详。
窃以问公子,其子曰:「此先公微意也。
已行者,君臣一心而信矣,所以略;
不行者,将以示吾君优容听纳,臣下屡渎而不厌,所以详。
既互见君臣一时相与之盛,而又可以为来者之劝也」。
使公之言行于熙宁元丰间,必无元祐之更张;
尽申于元祐中,必无绍圣元符之已甚。
是上虚心必有待于公,而公病矣。
所谓「君子万年,介尔景福」,与有阴德者,必飨其乐,天下孰不有祷也?
而公弗顾以往,其果有命耶?
抑物理自有其数也?
观公终始一致,白首不渝,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,质诸鬼神而无疑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,于斯可以无憾矣。
一时之语,固不得而加损,姑撮其切于事者载之。
盖非其语不见其实,故不得而简;
尽其文不出其事,故不必备。
使读之者耸然必作而欲有所为,则如公临之而致不朽之托,公既有所命矣。
或曰,孔子作《春秋》,而定哀之间多微辞,是不能无所避就也。
然则「邦有道,危言危行;
邦无道,危行言逊」。
执笔者固当论世而言,亦当知尽万物,不能易己之重,庶几不负公之记,而异时可以下见于公而无憾也。
谨状(《范忠宣公集》卷一九二○。)
彭汝励:《宋史》本传作「彭汝砺」。
再论兰州等地状元祐元年七月七日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五五、《栾城集》卷三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八二、《太平治迹统类》卷二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右,臣近于六月二十八日奏以西使入界,恐必有讲和请地之议。
乞因此时举兰州及安疆、米脂五寨地弃而与之,安边息民,为社稷之计。
见今西使已到,窃闻执政大臣弃守之论尚未坚决。
臣窃见皇帝陛下登极以来,夏国虽屡遣使,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。
度其狡心,盖知朝廷厌兵,是以确然不请,欲使此议发自朝廷,得以为重。
朝廷深觉其意,忍而不与,情得势穷,始来请命。
今若又不许,遣其来使徒手而归,一失此机,必为后悔。
彼若点集兵马,屯聚境上,许之则畏兵而与,不复为恩;
不许则边衅一开,祸难无已。
间不容发,正在此时,不可失也。
臣又闻昔日取兰州五寨地,本非先帝圣意。
先帝始议取灵武内臣李宪畏懦不敢前去,遂以兵取兰州
先帝始议取横山帅臣沈括、种谔之徒不能遵奉圣略,遂以兵取五寨。
此二者皆由将吏不职,意欲邀功免罪,而先帝之意本则不然。
其后元丰六年夏国遣使请罪。
先帝嘉其恭顺,为敕边吏,禁止侵掠。
既又遣使谢恩,请复疆土,先帝仍为指挥保安军宥州议立疆界。
因循未定,而先帝奄弃万国,遂以至今。
由此言之,兰州五寨,取之则非先帝本心,弃之则出先帝遗意。
今议者不深究本末,妄立坚守之议,苟避弃地之名,不度民力,不为国计,其意止欲私己自便,非社稷之利也。
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,弃则用兵必迟,守则用兵必速,迟速之间,利害不远,若遂以地与之,恐非得计。
臣闻圣人应变之机,正在迟速之际。
但使事变稍缓,则吾得算已多。
昔汉文、景之世,吴王濞内怀不轨,称病不朝,积财养士,谋乱天下。
文帝专务含养,置而不问,加赐几杖,恩礼日隆。
虽包藏祸心,而仁泽浸渍,终不能发。
景帝晁错之谋,欲因其有罪,削其郡县。
以为削之亦反,不削亦反;
削之则反疾而祸小,不削则反迟而祸大。
削书一下,七国尽反。
至使景帝发天下之兵,遣三十六将,仅而破之。
议者若不究利害之浅深,较祸福之轻重,则文帝隐忍不决,近于柔仁;
景帝刚断必行,近于强毅。
然而如文帝之计,祸发既迟,可以徐为备禦
稍经岁月,变故自生,以渐制之,势无不可。
虽有十,亦何能为?
景帝之计,祸发既速,未及旋踵,已至交兵。
锋刃既接,胜负难保,社稷之命,决于一日。
虽食晁错之肉,何益于事?
今者,欲弃之策与文帝同,而欲守之谋与景帝类。
臣乞宣谕执政,欲弃者理直而祸缓,欲守者理曲而祸速。
曲直迟速孰为利害?
况今日之事,主上妙年,母后听断。
将帅吏士,恩情未接。
兵交之日,谁使效命?
若其羽书沓至,胜负纷然,临机决断,谁任其责?
惟乞圣慈以此反覆深虑,早赐裁断,无使西戎别致猖狂,坚守之议,皆不得其便,则天下幸甚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言责降官不当带观察团练元祐元年八月十四日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五六、《栾城集》卷四○、《宋名臣奏议》卷六三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八五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七七、《右编》卷一五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右,臣伏以朝廷典章,百世所守,因事变法,为患常多。
祖宗之世,使相节度不领京师官局,其奉朝请必改他官,或为东宫三师,或为诸卫将军
太平兴国中赵普之勋,自河阳还朝,止为太子少保
向拱、张永德之旧,并为环卫
至今诸道钤辖总管以防团老归者,亦以诸卫处之,盖其遗法也。
至明道中钱惟演章献皇后亲嫌,罢枢密使,始以保大节度景灵宫使治平中李端愿长公主子,亦以武康节度醴泉观使
恩倖一启,自是戚里以节察居京邑不治事者,肩相磨也。
然犹未见以罪降黜,而以观察团练享厚禄,居谪籍者。
近日李宪宣州观察使提举明道宫王中正嘉州团练使提举太极观,二人贪墨骄横,败军失律,罪恶山积,虽死有馀责。
圣恩宽贷,皆寘之善地,而又首乱国宪,假以使名。
臣恐后世推坏法之始,归咎今日。
谓宜考修制度,追还误恩,以存旧典。
且使罪人知有惩艾,亦非小补也。
臣不胜区区守法爱君之心,欲乞追还前命,使天下明知朝廷不以私爱害公议。
干冒鈇钺,俯伏待罪,伏候敕旨。
论差除监司不当状元祐元年八月二日 北宋 · 苏辙
 出处:全宋文卷二○五五、《栾城集》卷三九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八三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右,臣伏以天下之治,寄于守令。
守令之众,朝廷不能尽知,其要寄于监司
方今民力凋残,疲瘵未复;
见议差役,措置未定。
正宜使监司得人,以督察州县。
朝廷近日沙汰残刻之吏,多系提转等官。
民间承望此风,思见循吏。
然臣窃观近日所命,颇未得人。
博采公言,略见一二。
李之纪、楚潜、王公仪皆碌碌凡材,无善可名,不知何以获用。
至于馀人,又加以过恶。
孙路奴事李宪,贪冒无耻;
程高谄附贾青,借名贾珠;
钟浚天资邪崄,累作过犯;
张公庠为事刻薄,不近人情;
张璹久领市易,与牙侩杂进。
而皆擢自稠人之中,付以一道之政。
陛下诚欲尊重朝廷,爱惜民物,则如此辈人皆未可轻用也。
或言朝廷近令侍从以上博举监司,名姓既闻,率皆注籍。
每有员阙,执政不复慎选,一切揭簿定差。
是以贤愚并进,人物杂乱。
窃惟中外侍从,其徒实烦。
被诏举官,初无旌别。
承举即用,近于粗疏。
而欲待其不职,乃坐举者。
天下之广,监司得失,朝廷未必一一详知。
民独何辜,枉被涂炭?
自古用人,实无此比。
臣欲乞应自前所用监司,今执政更加审议。
其尤不可者,当与改差。
今后差除,须名迹著闻,公议共许,然后擢用。
庶几监司稍得良吏,不至害民,此最当今之急务也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